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企业自主选择法律服务机构结果公示表 长联交鉴公告〔2022〕第3号
根据长沙市国资委《关于规范长沙市国资委国企法律咨询委员会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的通知》及《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市属国有企业自主选择法律服务机构结果公示操作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现接受长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现将法律服务机构自主选择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湖南海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长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二审代理机构 |
选定的法律服务机构名称 |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
服务价格 |
基础收费15万元,风险代理按照二审挽回损失金额的3%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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