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北路51号局办公楼整体出租(租期5年) |
公司名称: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0 10:21:40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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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北路51号局办公楼整体出租(租期5年) |
项目编号 |
G2022ZCZL0177 |
挂牌价格 |
34.6万元(第一年租金)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8-1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8-23 |
标的所在地 |
长沙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项目联系人 |
0731—82710295 刘雅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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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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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北路51号局办公楼整体出租(租期5年) |
项目编号 |
G2022ZCZL0177 |
挂牌租金 |
34.6万元(第一年租金)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8月10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年8月23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
住所(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与望岳路交汇处诚兴园5栋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注册号 |
/ |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
所属行业 |
/ |
预算形式 |
差额拨款 |
企业组织形式 |
/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12430104444927974D |
注册资本(万元) |
/ |
主管部门 |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主要负责人 |
刘味珍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会议纪要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市岳麓区财政局 |
批准文号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申报审批表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本次出租房屋无《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详见评估报告) 2、本项目根据《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湘0104民初22882号),此处房屋原承租方应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清场并交至出租方,截止挂牌日,原承租方未完成移交。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
人民币单位:万元 |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层数 |
使用 用途 |
评估情况 |
出租 年限 |
第一年租金 挂牌金额 (万元) |
备注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月租金单价(元/㎡) |
月租金总价(元) |
局办公楼 |
银盆北路51号 |
1-4 |
办公 |
1153.6 |
24.99 |
28828.46 |
5 |
34.6 |
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0年12月17日 该房屋尚在使用中 |
标的物概况 |
位置以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领勘的位置为准,面积以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提供的挂牌资料确定的面积为准。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2年8月23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1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 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7、本次交易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房屋产权面积,全部以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提供的挂牌资料确定的面积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8、租赁合同签订后,清场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个月,移交时间为清场后20个工作日。 9、房屋租金按季度缴纳至非税账户,季初5号前缴纳到位。租金前两年保持不变,从第三年开始递增,递增比例为第三年递增2%、第四年递增3%、第五年递增4%。 10、房屋租赁押金为1个月租金,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缴至非税账户;租赁期满、双方无异议后,押金在15个工作日内退至承租方银行账户。 11、承租方应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如有违法乱纪及超范围经营活动,一经发现,资产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约,且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承担损失赔偿; 12、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它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原承租方需结清上一个周期(截止日期到2022.7.31止)租金后方可参与本次竞租。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联系人 |
刘雅哲 |
电话 |
0731—82710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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