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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沙区块链产业园(原天华酒店)食堂一二楼整体出租(租期5年)

公司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25 10:48:53   点击率:
标的名称 星沙区块链产业园(原天华酒店)食堂一二楼整体出租(租期5年)
项目编号 G2022ZCZL0078 挂牌价格 5.49万元/第一年租金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3-25 挂牌截止日期 2022-04-08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906688 桑银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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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星沙区块链产业园(原天华酒店)食堂一二楼整体出租(租期5年)
项目编号 G2022ZCZL0078
挂牌租金 5.49万元/第一年租金
挂牌起始日期 2022年3月25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2年4月8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
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管理中心
住所(地址) 长沙县开元东路1318号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所属行业 / 预算形式 财政拨款
企业组织形式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12430121694011221H
注册资本(万元) / 主管部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黄士玮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长经开星管纪〔2022〕4号
批准的监管机构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号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请示(报告)处理单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建筑物
(构筑物)名称
地理位置 权证号 装修等级 室内设施 评估情况 本次
出租年限
本次
出租价格
备注
面积
(平方米)
评估价值 评估租金
星沙区块链产业园(原天华酒店)食堂一、二楼 长沙县星沙街道龙禧路1号星沙区块链产业园员工食堂 / 简装 / 508 5.49万元/年 5.49万元/年 5年 5.49万元/第一年 /
标的物概况 1、房屋坐落位置:长沙县星沙街道龙禧路1号星沙区块链产业园员工食堂。
2、四至情况:东通龙禧路、北临长沙师范学院金岸小区。
3、交通状况:周边有龙禧路、特立路、望仙路等城市交通干道;有127、501、503、X01、X202、X211路等公交车经过;院内有地上停车坪,停车方便程度较高。
4、配套情况:周边有长沙师范学院金岸小区、龙禧商业广场、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特里公园等,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
5、开发程度:“六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气及场地平整)。
6、商业氛围:周边有长沙师范学院金岸小区、龙禧商业广场、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星沙万象汇、卜蜂莲花等,估价对象位于长沙县星沙街道龙禧路1号星沙区块链产业园院内,商业氛围一般。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2年4月8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2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须备注被代缴人名字)。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项目成交后的交割面积,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7、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二次装修需经过租赁方同意,并预缴保证金2万元整。
8、清场、移交时间为双方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合同期内因非抗力因素造成合同被迫中止,租赁方不承担补偿责任。
9、最终承租方经营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以及发生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的,最终承租方对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10、租期5年,租金一年一交,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至第四年租金不变,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11、租赁合同由管理中心、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与承租方签订三方协议。
12、押金自双方租赁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交纳,金额为2万元整,合同终止且承租方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意向承租方须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无食品安全事故及不良记录。
2、本次出租标的仅做食堂餐饮用途,最终承租方须保证食堂人员必须提供有效从事食品卫生行业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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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联交所联系人 桑银环 电话 0731—8290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