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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韶山路092号东塘服装交易大楼整体租赁(租期15年)

公司名称:长沙市国投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5-06-24 13:24:48   点击率:
标的名称 长沙市芙蓉区韶山路092号东塘服装交易大楼整体租赁(租期15年)
项目编号 G2025ZCZL0064 挂牌价格 767.69万元/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6-24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7-07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710593 颜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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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长沙市芙蓉区韶山路092号东塘服装交易大楼整体租赁(租期15年)
项目编号 G2025ZCZL0064
挂牌租金 767.69万元/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6月24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5年7月7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长沙市国投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麓景路850号梅溪湖创智园第一期5栋102号房1-3层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4MA4QK5MB0D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5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张平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长沙市国投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纪要〔2025〕第1次
批准的监管机构 长沙市国资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长沙市国资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7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次租赁区域为东塘服装交易大楼建筑物1至6层。同时,包含连同构筑物(地上和地下)、永久性设施、固定附着物,连同属于或依附于前述各项的全部入口、出口、进出通行权及附属物(具体以不动产权证为准)。
       2.该标的租赁面积共计17933.17㎡,目前有约2358㎡面积(其中2层大厅约30㎡、5层约1079.91㎡,6层约1248.09㎡)正在租赁期间,合同截止日为2026年1月31日,将按现状移交给整体承租方一并管理或由出租方清租后交付。另有约3999㎡面积租约已到期,正在占用,将由出租方清租后一并交付。
       3.该标的因长期使用权、长期租赁权等历史遗留问题,存在潜在诉讼风险,具体情况须意向整体承租方前往出租方处自行了解。
       4.该标的物内设备设施因年代久远多已不能使用,出租方不对标的物内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拆除及处置,按现状移交给整体承租方。
       5.该项目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7日,报名期间须缴纳保证金及其他报名材料,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0日,在报名时间内意向整体承租方须提供《东塘服装交易大楼项目运营管理方案》,该方案一正两副,须加盖公章且密封后单独递交到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一楼,联系方式:颜女士0731-82710593),超过报名时间后提交的资料不予受理,意向整体承租方不得在线上递交《东塘服装交易大楼项目运营管理方案》,该方案将由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评审达标方能获得竞价资格(具体评审方案附后)。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编号 建筑物
(构筑物)名称
地理位置 权证号 评估情况 挂牌情况 出租年限 备注
面积
(平方米)
评估租金(第一年/万元) 招租面积
(平方米)
挂牌金额(第一年/万元) 保证金
(万元)
G2025ZCZL0064 东塘服装交易大楼101-102 雨花区韶山路092号第001栋 湘(2022)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39847号 2911.43 31.94 2911.43 767.69 320 15  
东塘服装交易大楼201 湘(2022)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39848号 2987.28 262.28 2987.28  
东塘服装交易大楼301 湘(2022)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39849号 2987.28 150.81 2987.28  
东塘服装交易大楼401 湘(2022)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39829号 2999.61 136.29 2999.61  
东塘服装交易大楼501 湘(2022)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39840号 2979.91 108.32 2979.91  
东塘服装交易大楼601 湘(2022)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39841号 3067.66 78.05 3067.66  
合计 17933.17 767.69 17933.17 767.69 320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1.意向整体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5年7月7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32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整体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整体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整体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租赁标的全部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整体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整体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意向整体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
        6.该标的租赁年限15年,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二付三,免租期9个月(免租期间所有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费用及承租后房屋的全面改造升级等费用由最终整体承租方自行承担),自标的交付之日起计算,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基础上增长5%,以后每3年在前一年基础上增长5%。
        7.整体承租方在获得该标的整体租赁权后,应当按照参与竞拍时提交的《东塘服装交易大楼项目运营管理方案》进行运营。若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整体承租方的运营方式与《东塘服装交易大楼项目运营管理方案》相比存在显著差异,整体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变更内容及理由,并征得出租方的书面确认。未经出租方明确同意,任何重大偏离《东塘服装交易大楼项目运营管理方案》的运营行为均视为违约。在此情况下,出租方保留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且不因此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
        8.该标的内有在执行租约,在租面积约2358㎡(其中2层约30㎡、5层约1079.91㎡及6层约1248.09㎡,系酒店业态,2026年1月31日租约到期),将按现状移交给整体承租方一并管理或由出租方清租后交付。另有约3999㎡面积租约已到期,正在占用,将由出租方清租后一并交付。
        9.租赁期内,该标的及其附属建筑的整体物业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长沙国控现代服务有限公司管理。
        10.意向整体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及房产安全状况已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承担因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并保证不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11.该标的主体已通过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配电房及设备间位于省机关事务局所属相邻房产内,整体承租方需将属于该标的的配电房及设备间整体搬迁至该标的内,费用由整体承租方负责。
        12.租赁期内,因整体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不再享受免租期(含已享受和未享受的),需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补足已享受的免租期相应租金,整体承租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及已支付未使用的租金(如有)不予退还,且整体承租方还应按当年度租金总额的30%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13.合同签订后,凡经营涉及的所有行政许可、报批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许可、专项资质认证、广告等)由整体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配合办理。整体承租方改造完毕后,除由出租方负责实施质保期以内的防水维护,该标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均由整体承租方负责维护维修。
        14.整体承租方作为租赁标的资产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需负责租赁标的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精神文明、平安建设、综治维稳等有关使用安全工作,接受出租方及其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整改。
        15.整体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用于经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等特殊行业、有噪音污染及环境污染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医院、KTV及洗浴中心等影响周边正常办公、居民生活的相关业态。
        16.租赁期内,整体承租方自行承担项目运营管理等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网络费、室内设施维修费、税费等,以及其他依法应由整体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17.整体承租方投入的不可移除的装修和配套设施,在租赁期满或提前退场后,应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无偿移交出租方,出租方不再对此给予任何补偿。
        18.整体承租方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承诺对《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出租方租金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0.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意向整体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整体承租方应具有以下3种项目类型中,任意1种类型项目的成功运营业绩(需提供项目运营合同):
        (1)大中型商业综合体运营管理;
        (2)商业类城市更新;
        (3)老旧厂房有机更新。
        3.意向整体承租方须提供近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自身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4.意向整体承租方近三年内(截至本公告发布前1095天,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存在潜在或未决重大诉讼、仲裁及争议(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信息系统查询打印件)。
        5.意向整体承租方需提供《东塘服装交易大楼项目运营管理方案》,且该方案须经专家评审达标后方能获得竞价资格(具体评审方案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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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指导)人 长沙联交所 颜湘伟 电话 0731—82710593
产交服务中心 邓淋元 0731—8551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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