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

你目前的位置:首页 > 项目中心 > 资产租赁

天心区书院路9号安玺雅苑B2、B3栋及地下室2406-2421、2426整体租赁(租期3年)

公司名称:中建国际投资(湖南)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30 15:31:11   点击率:
标的名称 天心区书院路9号安玺雅苑B2、B3栋及地下室2406-2421、2426整体租赁(租期3年)
项目编号 G2024ZCZL0200 挂牌价格 187.641216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2-3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1-13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710292 刘洋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天心区书院路9号安玺雅苑B2、B3栋及地下室2406-2421、2426整体租赁(租期3年)
项目编号 G2024ZCZL0200
挂牌租金 187.641216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5年1月13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中建国际投资(湖南)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靳江路50号中建智慧产业园二区1号栋001号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0MA4RQP0F1Y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10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朱海明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关于湖南公司保利国际广场B3栋23A层写字楼对外租赁的请示
中建国际投资湘办字〔2024〕74号
批准的监管机构 中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自有物业出租申请表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不动产权证权利人为深圳中海建筑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更名为中海建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440301501120268变更为91440300192565187U,目前不动产权证权利人名称暂未变更。后续合同签订及交易价款结算等事宜均由中海建筑有限公司负责。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项目编号 建筑物名称 地理位置 权证号 挂牌面积(㎡) 租期(年) 挂牌金额(第一年)
G2024ZCZL0200 2406 天心区书院路9号安玺雅苑B2、B3栋及地下室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66496号 81.22 3 187.641216
2407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66457号 81.88
2408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66454号 81.88
2409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66452号 81.88
2410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664449号 81.88
2411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66447号 81.88
2412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66491号 359.46
2413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66526号 333.55
2414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6525号 79.21
2415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66523号 79.2
2416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66522号 79.19
2417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66445号 79.19
2418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66374号 79.18
2419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66344号 79.18
2420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66340号 79.17
2421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66521号 79.16
2426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66498号 45.43
合计   1861.52 3 187.641216
标的物概况 标的闲置中,5A甲级写字楼,精装修。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5年1月13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810000072853000006;开户行:长沙银行金政支行。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标的租金保持不变,租金支付方式为3个月一付,押金为2个月租金,自租赁方与最终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移交。
        8.若最终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及安全生产事故,合同期满,最终承租方交还标的后无息退还。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全部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在参与竞价报名前详细了解房屋硬件、物业管理及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周边关系需自行协调处理。凡最终参与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确认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规划要求,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包括水、电、消防等相关规划审批要求的一切责任与风险。
        10.本次招租面积为挂牌公告中资产面积,最终以租赁方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
项目联系(指导)人 长沙联交所 刘洋 电话 0731—82710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