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市政中心老办公楼整体租赁(租期8年) |
公司名称: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15 09:52:46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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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岳麓区市政中心老办公楼整体租赁(租期8年) |
项目编号 |
G2024ZCZL0025 |
挂牌价格 |
135万元/第一年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4-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28 |
标的所在地 |
长沙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项目联系人 |
0731-82710292 刘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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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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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岳麓区市政中心老办公楼整体租赁(租期8年) |
项目编号 |
G2024ZCZL0025 |
挂牌租金 |
135万元/第一年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4月16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年4月28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
住所(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枫林路257号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注册号 |
/ |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
所属行业 |
/ |
预算形式 |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差额)) |
企业组织形式 |
/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1243010444491329XG |
注册资本(万元) |
/ |
主管部门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主要负责人 |
彭国宏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岳麓区市政中心老办公楼项目租赁决定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 |
批准文号 |
关于《关于市政中心枫林路251号房屋整体招租的请示》的复函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标的始建于1973年,无产权证,无停车场地配套,房屋安全鉴定等级为B级。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
人民币单位:万元 |
项目编号 |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权证号 |
评估情况 |
挂牌面积 (㎡) |
租期 (年) |
挂牌金额 (第一年) |
面积 (平方米) |
评估单价 (元/㎡.月) |
评估租金 (万元/年) |
G2024ZCZL0025 |
岳麓区市政中心老办公楼 |
岳麓区桔子洲街道枫林一路251号 |
/ |
3754.47 |
26.55 |
119.62 |
3754.47 |
8 |
135 |
标的物概况 |
房屋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桔子洲街道枫林一路251号(正高叶塘丁字路口),紧靠枫林一路,与地铁2号线溁湾镇站仅100米距离,背靠岳麓山风景区,往西500米即为西湖公园,交通便利,区域地处岳麓山脚下,处于城市建设规划控制地带,目前区域内已建成两家大型商业场所,分别是指南针商业广场、绿地湖湘中心缤纷荟。 本次租赁标的包含一栋主楼,共计5层,可租赁面积2878.52㎡;两栋附属用房,其中附属1号栋460.96㎡、附属2号栋414.99㎡。以上可租赁面积合计3754.47㎡。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或╳)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4年4月28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2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本次挂牌未征集到两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将不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保证金原路退回;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标的租期8年,含6个月免租期,移交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押金为一个月租金,租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租金的给付实行按年给付、先付后用的原则,在每年度末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预付下年度租金,具体约定以租赁合同为准。租约期内自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上浮2%。 9.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和用途,不得以租赁房屋进行抵押、融资、贷款、担保等。承租方在合同租赁期间,有责任对岳麓区市政中心老办公楼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因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房屋与设施设备损坏,由承租人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房屋交付后,外墙、屋顶等物业维修及安全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10.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费、网络费用等在租赁期间应缴纳的费用由承租方每月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负盈亏,所有费用承租方自理,如:经营管理、税金、工商费、证照费、养老保险等。承租方在承租经营中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及债权债务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方需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物业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从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经营活动。 12.承租方在租期内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修缮,需先向租赁方申请,租赁方同意方可实行,同时承租方需办理装饰装修行政审批。未经租赁方许可,严禁承租方对房屋主体结构、及房屋套内结构进行私自改动。 13.租赁业态为酒店、长租公寓及相关产业。 1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出租的租赁物按现状进行交付。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租赁物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租赁物进行实地勘验,对租赁物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租赁物状况及相关约定,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租赁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交易价款和服务费不因面积变化而变化。如意向承租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联系人 |
刘洋 |
电话 |
0731—82710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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