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中宇塑业有限公司厂房及土地租赁(租期3年) |
公司名称:宁乡中宇塑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9-28 16:12:37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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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宁乡中宇塑业有限公司厂房及土地租赁(租期3年) |
项目编号 |
2023ZCZL143 |
挂牌价格 |
124.8万/第一年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9-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0-17 |
标的所在地 |
长沙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项目联系人 |
0731-82897664 宋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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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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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宁乡中宇塑业有限公司厂房及土地租赁(租期3年) |
项目编号 |
2023ZCZL143 |
挂牌租金 |
124.8万/第一年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9月28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年10月17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5个工作日。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宁乡中宇塑业有限公司 |
住所(地址) |
宁乡县历经铺乡大湾岭村四组(大湾岭工业区)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注册号 |
91430124595481332W |
单位性质 |
/ |
所属行业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预算形式 |
/ |
企业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主管部门 |
/ |
法定代表人 |
张爱连 |
主要负责人 |
/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关于宁乡中宇塑业有限公司厂房及土地租赁(租期3年)的决定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 |
批准文号 |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
人民币单位:万元 |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权证号 |
出租年限 (年) |
出租面积 (平方米) |
挂牌租金 (万元/第一年) |
备注 |
厂房及土地 |
历经铺乡 大湾岭工业园 |
宁房权证历经铺字 第713001882号 宁房权证历经铺字 第713001881号 宁房权证历经铺字 第714012207号 宁国用(2013) 第143、145号 宁房权证历经铺字 第713001881号 |
3 |
10700 |
124.8 |
/ |
权证面积约78亩,工业用途,本次租赁面积约10700平方米。该项目地处宁乡319国道旁大湾岭工业区内,距长沙汽车西站32公里,距宁乡市政府只有9.2公里,交通便利。周边有圣得西工业园、北方汽修学校、万成工业园等,适合企业规模性生产经营。项目建有24栋房屋,已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供气,生产、生活、休闲设施完善。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或╳)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10月17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810000072853000006;开户行:长沙银行金政支行);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租金为年度支付,在年度期初支付,租金每年递增5%,押金为1个月租金,在合同到期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标的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移交。 6.承租方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合同租赁期内,物业管理费(含物业维修费),房屋的装修费、保险费、空调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对租赁厂房进行内部装修、改造和更新而在租赁厂房内增加的可移动的财产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后自行处置;在租赁标的上添加的且拆除会影响租赁房屋的功能、结构和外观的财产,所有权在租赁期届满后归租赁方所有。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交易价款和服务费不因面积变化而变化。如意向承租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9.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报名前查勘现场,并详细了解房屋硬件、物业管理及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所从事的项目需符合物业管理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规划要求,周边关系需自行协调处理,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物业现状及相关规划要求。 10.经租赁方书面同意,可得将承租的标的物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转租。 11.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全部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联系人 |
宋婷 |
电话 |
0731-82897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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