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

你目前的位置:首页 > 项目中心 > 资产租赁

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大汉学士府(P01-A30地块)拟建酒店整栋出租(租期20年)

公司名称:湖南智谷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6-05 10:34:32   点击率:
标的名称 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大汉学士府(P01-A30地块)拟建酒店整栋出租(租期20年)
项目编号 G2023ZCZL0082 挂牌价格 492万/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6-05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6-16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710587 万恬恬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大H汉学士府(P01-A30地块)拟建酒店整栋出租(租期20年)
项目编号 G2023ZCZL0082
挂牌租金 492万/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6月5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3年6月16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10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湖南智谷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36号慧谷科技产业园A-1检测大楼2502、2503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4MA4R8MCE3P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市政设施管理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80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潘多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2〕第8次
批准的监管机构 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2〕第2次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本次租赁标的尚在建设中,标的所属土地所有权目前登记在长沙汉高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待酒店建成后再登记至湖南智谷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本次出租面积根据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2022年9月22日颁布的编号为430191202209220101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确认的地上建设规模面积,其实际面积应根据完工后实际测量或者不动产权证的面积确认,但第一年租金成交价格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之后租赁面积根据不动产证的面积进行计租。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编号
建筑物
(构筑物)名称
地理位置 权证号 装修
等级
室内
设施
评估情况 出租
年限
挂牌价格(第一年) 交易
保证金
备注
本次出租
面积(平方米)
评估
年租金(含税)
1 G2023ZCZL
0082
大汉学士府(P01-A30地块)拟建酒店及酒店配套地下室 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大汉学士府 / 毛坯 / 14925.56(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400.12 20 492 41.04 标的尚未完工,其面积根据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2022年9月22日颁布的编号为430191202209220101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确认的地上建设规模面积,其实际面积应根据完工后实际测量或者不动产权证的面积确认
标的物概况       标的物业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距五一路商圈约20公里,周围有检测园、沃尔玛、长好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等,周边有省食品药品职院、莲坪路公家首末站、莲坪路学士路口等公交站,近邻多条交通主干道,是湘江新区交通枢纽之地,占利交通之优,近揽商业丰富。项目酒店现已正式启动建设,预计于2023年底交付使用。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按季预付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6月16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41.04万元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不允许他人代缴。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结算价款。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出租标的以建成后的毛坯进行移交(即酒店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承租方对该酒店项目总投资额不能低于3000万元(包括品牌加盟、装修设计、装修投入、酒店运营等前后期费用)。
      6.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支付一次,以酒店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移交后开始收取,租金每三年上涨一次,上涨率为5%(支付金额尾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7.标的租赁期为20年,租赁方同意给予最终承租方12个月装修免租期,自标的移交后开始计算。给予最终承租方免费经营爬坡期24个月,分别在第2年至第5年给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最终承租方如在第8-10年进行第二次装修,租赁方则在第十年给予二次装修免租期8个月。未进行第二次装修则不进行免租。
      8.本次出租面积根据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2022年9月22日颁布的编号为430191202209220101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确认的地上建设规模面积,其实际面积应根据完工后实际测量或者不动产权证的面积确认,但第一年租金成交价格不以面积变化而进行调整,之后租赁面积根据不动产权证的面积进行计租。
      9.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最终承租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租赁方支付41.04万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约定合同期终止后承租方交还标的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10.标的移交时间:本次出租标的以建成后的毛坯进行移交(即酒店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移交);若在承租日前解除合同或退场的,需按照合同约定的前三年租金标准向租赁方补足免租期内租赁物业占用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向出租房按欠缴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11.承租方应自行了解相关经营业态的政策,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如有违法乱纪及超范围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租赁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约,且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承担损失赔偿。
      12.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13.如遇政府征收、征用租赁物业的,资产租赁合同终止,租赁方应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未到期的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该征收所获得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土地等依法属于租赁方所有的补偿费用归租赁方所有,承租方添置或添附的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等依法应属于承租方的补偿费用归承租方所有,双方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规定处理。
      14、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仅享有使用权。承租后将租赁物业对外转租,须取得租赁方同意。
      15.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7.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承担下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网费、室内设施维修费,以及其他依法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
      2.企业经营范围包括酒店经营、酒店管理等内容。
      3.根据酒店业国际权威杂志《HOTELS》公布2021年度“全球酒店集团225强”(HOTELS 225)排名,排名前10位的国际酒店集团,取得该国际酒店集团旗下五星级品牌的商标使用许可。



网络竞价
项目联系人 联交所联系人 万恬恬 电话 0731—82710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