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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环路科技园2#栋四层厂房/仓库租赁(租期三年)

公司名称:长沙环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5-18 14:48:51   点击率:
标的名称 长沙环路科技园2#栋四层厂房/仓库租赁(租期三年)
项目编号 G2023ZCZL0078 挂牌价格 65.178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5-18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5-24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710292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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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长沙环路科技园2#栋四层厂房/仓库租赁(租期三年)
项目编号 G2023ZCZL0078
挂牌租金 65.178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5月18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3年5月24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长沙环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六路南段95号1栋101室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0MA4R1TD49R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自有厂房租赁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1596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李志清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关于长沙环路科技园2#仓库进行公开招租事宜的会议纪要
批准的监管机构 长沙环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长沙环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请示性公文处理单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本次公开招租标的面积以租赁方提供的数据为准,并以实际情况进行交付,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项目编号 建筑物
(构筑物)名称
层数 权证号 楼层
规划
室内
设施
评估情况 出租年限
(年)
本次挂牌价格(第一年)
面积
(平方米)
评估租金
(元/㎡/月)
G2023ZCZL0078 长沙环路科技园2#厂房/仓库 四层 湘(2022)长沙县不动产权第0095628号 电商
云仓
空置 3195 16.90 3 65.178
合计         3195 16.90   65.178
标的物概况 长沙县榔梨街道东六路南段95号2#厂房/仓库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2年5月24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5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若租赁承租成交,在《仓库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转为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仓库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仓库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需支付1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物业及水电费收取方式另行合同约定;如期满后无违约情况,则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租赁方承担。
     7.标的移交时间:以挂牌交易后确定的最终承租人实际签署《仓库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以现状进行移交。
     8.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全部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清场后的状态进行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10.本次出租标的承租方未经租赁方同意不得进行转租、分租,承租方的经营业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有违法乱纪行为,一经发现,租赁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承担损失赔偿。
     11.本次标的为厂房/仓库,因此业态范围为商贸仓储、电商云仓、生产加工。











意向承租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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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指导)人 联交所联系人 刘洋 电话 0731—82710292
产交服务中心 刘庭晖 0731—8551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