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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乔口商贸城1#、2#、3#栋144、301、401、402号商铺租赁

公司名称:长沙市望城区城市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3-14 09:24:21   点击率:
标的名称 长沙市望城区乔口商贸城1#、2#、3#栋144、301、401、402号商铺租赁
项目编号 G2023ZCZL0025-G2023ZCZL0028 挂牌价格 详见表三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3-14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4-24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710292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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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长沙市望城区乔口商贸城1#、2#、3#栋144、301、401、402号商铺租赁
项目编号 G2023ZCZL0025-G2023ZCZL0028
挂牌租金 详见表三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3月14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3年4月24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5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长沙市望城区城市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行政中心副楼投融资中心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22053879389R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105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赵昂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长沙市望城区城市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请示性公文处理单
批准的监管机构 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2]4号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元 
项目编号 建筑物
(构筑物)名称
地理位置 权证号 装修等级 室内设施 评估情况 出租年限
(年)
挂牌金额
(第一年租金)
保证金金额 备注
面  积
(平方米)
评估价值(元/㎡/月) 评估租金(年)
G2023ZCZL0025 乔口商贸城1#、2#、3#栋 144号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乔口镇新长久乔口商贸城 湘(2020)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406777号 简装 / 95.96 13 14970 3 14970 4650 /
G2023ZCZL0026 乔口商贸城1#、2#、3#栋301号 湘(2020)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40674号 毛坯 / 2822.13 7 237059 3 237059 73250 /
G2023ZCZL0027 乔口商贸城1#、2#、3#栋401号 湘(2020)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40643号 毛坯 / 508.06 6 36580 3 36580 11300 /
G2023ZCZL0028 乔口商贸城1#、2#、3#栋402号 湘(2020)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40667号 毛坯 / 485.8 6 34978 3 34978 10800 /
合计 3911.95 / 323587   323587 100000 /
标的物概况       本项目位于长沙市望城区乔口镇新长久乔口商贸城1#、2#、3#栋,当地片区中心位置,毗邻乔口镇田心中心小学,周边有乔口鱼都商业广场、望城荷花虾交易市场、柏乐园旅游度假区、新长久超市等配套设施齐全,商业繁华度较好。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4月24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对应支付交易保证金(详见表三)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租期3年,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合同约定时间一年一交,租金递增率不低于3%每年;考虑租户装修时间,1楼商铺为简单装修免租期1个月,3-4楼商铺为毛胚房免租期3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承租方所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履约押金不计利息,约定合同期终止后承租方无违反合约前提下(1)个月内退还。
      7.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房屋做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特殊行业或有嗓音,环境污染的行业,承租方须严格按文明创建、城市管理要求承担相应卫生、财产、安保等管理维护责任。
      8.承租方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缴纳租金,经出租方同意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场地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主体结构。
      9.标的按现状交付,水电需单独立户,水电立户等由承租人自费办理(如因业务需要增容,须经我司、物业方书面同意及相关部门审批),承租场地的水电费用自承租场地交付给承租方之日起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计算按实际使用量按月计算,相关费用标准交费方式,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执行,水电气、卫生、通信、物业管理等一切运营费用承租方自行负责。
      10.合同期满后,出租方有权收回店铺进行公开招租,承租方所作装饰装修全部实行“来装去留”原则,出租方对原有承租方的装修费用不做任何补偿。
      11.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仅享有使用权,承租后不允许转租、转店经营。
      12.本次交易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房屋产权面积,全部以出租方提供的挂牌资料确认的面积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13.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
      1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清场后的状态进行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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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指导)人 联交所联系人 刘洋 电话 0731—82710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