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健生后勤服务有限公司1台旧机动车转让 |
公司名称:长沙市健生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0-09 11:21:59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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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长沙市健生后勤服务有限公司1台旧机动车转让 |
项目编号 |
G2024SWZC0207 |
挂牌价格 |
2.286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0-0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14 |
标的所在地 |
长沙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项目联系人 |
0731—82710587 万恬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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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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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市健生后勤服务有限公司1台旧机动车转让 |
项目编号 |
G2024SWZC0207 |
挂牌价格 |
2.286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0月9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年10月14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沙市健生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湘岳路10号联晟大厦6楼602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注册号 |
91430100750622781A |
单位性质 |
/ |
所属行业 |
后勤服务 |
预算形式 |
/ |
企业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100 |
主管部门 |
/ |
法定代表人 |
曹志立 |
主要负责人 |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关于处置公车的请示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市国资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关于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务用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
其 他 需 披 露 的 事 项 |
(一)本次处置的车辆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 (二)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车辆交接。 (三)本次转让标的评估勘查时,车身有多处划痕,最终评估结果已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 (四)本次转让标的中湘A4HQ87车辆保险已到期,因车辆过户时需续交交强险,故本次评估根据上一年度的交强险费用暂估了需补交的交强险费用。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车辆 |
人民币单位:元 |
序号 |
挂牌编号 |
车辆型号 |
颜色 |
牌照号码 |
购买年月 |
原值 |
评估现值 |
挂牌价格 |
交易保证金 |
备注 |
1 |
G2024SWZC0207 |
大众汽车牌SVW72010EJ |
黄色 |
湘A4HQ87 |
2012.5.9 |
308056 |
25400 |
22860 |
10000 |
车辆年检有效期:2024年5月;车辆交强险有效至:2024年4月9日 |
总计 |
308056 |
25400 |
22860 |
10000 |
/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4年10月14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万元到长沙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不允许他人代缴。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完成过户后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5.车辆移交前产生的违章费用、过路过桥费用、滞纳金、交强险等及移交后产生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手续费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长沙联交所 |
万恬恬 |
电话 |
0731—82710587 |
产交服务中心 |
刘庭晖 |
0731—85514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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