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山景区管理处一批拆除后的报废索道设备整体转让(第四次) |
公司名称: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长沙市岳麓山公园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9-26 10:27:52
点击率:
|
|
标的名称 |
麓山景区管理处一批拆除后的报废索道设备整体转让(第四次) |
项目编号 |
G2023SWZC0109 |
挂牌价格 |
25.2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9-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0-08 |
标的所在地 |
长沙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项目联系人 |
0731—82710291 伍先生 |
|
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麓山景区管理处一批拆除后的报废索道设备整体转让(第四次) |
项目编号 |
G2023SWZC0109 |
挂牌价格 |
25.2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9月26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年10月8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长沙市岳麓山公园管理处) |
住所(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山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注册号 |
/ |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
所属行业 |
/ |
预算形式 |
二级预算单位 |
企业组织形式 |
/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12430100444905871N |
注册资本(万元) |
/ |
主管部门 |
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主要负责人 |
彭志浩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关于索道设备及站房固定资产处置的意见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
批准文号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批示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 |
人民币单位:万元 |
序号 |
挂牌编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账面净值 |
评估现值 |
挂牌价格 |
保证金 |
备注 |
1 |
G2023SWZC0085 |
架空索道 |
1 |
0 |
28 |
25.2 |
12 |
/ |
2 |
索道吊椅 |
64 |
0 |
合计 |
|
|
|
|
28 |
25.2 |
12 |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10月8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2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不允许他人代缴。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次处置标的存放在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内。实际性能、瑕疵、重量、质量、规格、长度、数量等以实际现状在转让标的物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标的资产成交后,资产交接过程中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受让方或委托装卸设备操作人员需持证操作,按照转让方作业要求开展工作,受让方委派到标的物存放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转让方委派到现场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受让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在标的移交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责任及赔偿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属于标的指定存放范围内的物品受让方不得取走、损毁,如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对标的吊装、运输等施工过程中造成其他非拍设备或物品损毁及人身伤害等全部责任概由受让方承担,并且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清运过程中,受让方不得只清运有价值部分,遗留无价值部分。 5.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数量、重量等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物实物现状、价值、数量、重量、瑕疵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认可,并依据对标的物的充分了解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挂牌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披露信息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按比例各自承担。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联系人 |
联交所联系人 |
伍先生 |
电话 |
0731—82710291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