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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星智能建造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预披露

公司名称:湖南中星智能建造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0-18 15:59:02   点击率:
标的名称 湖南中星智能建造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预披露
项目编号 YG2023QYZZ0001 挂牌价格 102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0-18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1-14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897652 张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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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湖南中星智能建造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预披露
项目编号 YG2023QYZZ0001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020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51
预披露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1月14日
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湖南中星智能建造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文创路6号
马栏山创意中心B栋5楼
法定代表人 林炬 成立日期 2023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万元) 980 实收资本(万元) 2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430100MACL2EJY6D
经营规模 □大□中☑小□微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建筑材料销售;
      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8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比例(%)
1 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 100%
2    
3    
4    
5    
6    
7    
8    
9    
10    
11 其余0位股东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项目 / / /
资产总额 / / /
负债总额 / / /
所有者权益 / / /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 /
净利润 / / /
审计机构 /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年9月30日 20 0 20 0 0 0
信息预披露决策
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其他部门监管□地级市(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其他
是否已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批准       ☑是
      批准单位名称_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__批准文件名称__长国资集团董(2023)14号
      批准日期_2023年9月28日
      □否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以正式披露为准。
增资条件 以正式披露为准。
四、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企业增资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融资方)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增资方)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如不涉及,可删除)
      2.本次增资行为尚待有权批准单位批准后进行正式信息披露,项目信息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如不涉及,可删除)
      3.其他以正式披露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