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长沙交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
项目编号 |
G2022QYZZ0001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1000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50 |
挂牌公告日期 |
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7月20日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拟新增投资人数量 |
1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完成增资扩股后交虹公司与新引入的战略投资方的股权结构为长沙顺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0%,战略投资方50%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本次增资达成的条件: 征集到1名符合资格条件,且接受增资条件的投资人。 本次增资终结的条件: 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则本次增资终止。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增资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长沙交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江府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本次增资募集的资金总额超出拟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将计入增资方的资本公积。 2、2022年4月12日,长沙顺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竞价摘得资源编号【2022】长沙市022号地块(资源位置:岳麓区东临潇湘大道西线、南临蓝山路、西临规划支路四(规划路)、北临虹山路;出让面积90024.21平方米;用地类型:居住用地;容积率≤2.3),成交价107669万元。2022年4月19日长沙交虹房地产公司成立,作为该地块的开发主体,并于当日签订《国有建筑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截至2022年4月30日,长沙顺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支付保证金215,340,000.00元(目前长沙交虹房地产公司作为债务处理),剩余土地款861,350,000.00元由长沙交虹房地产公司支付。 |
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增资企业名称 |
长沙交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基本情况 |
住所 |
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与莲坪路交汇处白庙子社区办公楼208号 |
法定代表人 |
罗许全 |
成立日期 |
2022年4月19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实收资本(万元) |
1000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104MA7N37RY6A |
经营规模 |
微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
股东数量 |
1 |
职工人数 |
10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比例(%) |
1 |
长沙顺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年度 项目 |
2022年1-4月 |
2021 |
2020 |
资产总额 |
26054 |
/ |
/ |
负债总额 |
25054 |
/ |
/ |
所有者权益 |
1000 |
/ |
/ |
营业收入 |
0 |
/ |
/ |
利润总额 |
0 |
/ |
/ |
净利润 |
0 |
/ |
/ |
审计机构 |
湖南圣盛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 |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报表日期 |
资产 总额 |
负债 总额 |
所有者 权益 |
利润 总额 |
净利润 |
2022年4月 |
26054 |
25054 |
1000 |
0 |
0 |
增资行为 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或其直接控股股东为【克而瑞】发布的2019、2020、2021年度全国房企权益销售金额排行榜前【20】名企业,且须满足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少于250亿元; 2、意向投资方或其直接控股股东须连续三年为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榜单前20强公司(以2019年至2021年中国房地产协会发布榜单为准),且其直接控股股东须为国内A股上市公司,同时其所属集团须为2021年财富世界500强前200强; 3、意向投资方近三年须在长沙市内与国有企业合作房地产开发案例; 4、意向投资方须满足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并具备国家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且其关联的物业单位须具备国家物业一级资质; 5、意向投资方及其全资子公司,须在长沙市开发并完成竣工备案的项目面积不少于230万平方米;且意向投资方及其全资子公司须累计在长沙市开发2个以上(含2个)建筑面积在70万㎡以上商住项目。 6、意向投资者须在公告期内,向长沙交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一份项目概念总图方案和可研分析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以联合体方式报名,不接受委托持股、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不接受业绩对赌等要求。 |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北京时间2022年7月20日16:00前缴纳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须备注被代缴人名字)。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若成交,在《增资协议》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为最终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意向投资方最终竞得成为长沙交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增资方提供股东借款56062.46万元,用于偿还已支付项目土地款及相关税费;②完成增资扩股之后,须由原股东长沙顺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并表;③同意在网络报价后并经产权交易机构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与融资方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价款到增资方指定账户;④若以不了解增资方现状等任何理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拒付股东借款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同意由增资方扣除该违约方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补偿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⑤同意本项目公告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监管要求等特殊情况,增资方有权停止项目挂牌和交易,且无需对意向投资方承担任何责任。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缴纳保证金并且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4、本项目只接受货币现金出资,币种为人民币。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增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6、意向投资人应与原股东协商公司关于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及专业分工等公司治理相关事项,无法达成书面一致的,应按照原股东相关要求执行。 7、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长沙联交所所需要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保证金设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比例 |
1000万元 |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保证金扣除情形:(1)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2)意向投资方被确定未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照本项目增资公告要求签署《增资协议》的;(3)意向投资方存在影响正常进行及增资公平、公正性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3、其他约定:无。 |
四、信息发布需求 |
信息发布期 |
40个工作日(自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发布之日起计算)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
五、遴选方案 |
遴选方式(可多选) |
竞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联系人 |
刘洋 |
电话 |
0731-82906688 |
产交服务中心 |
刘畅 |
0731-85514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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