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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加力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公司名称:湘潭飞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5-04-01 09:52:25   点击率:87
标的名称 湖南加力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2025GQZR0003 挂牌价格 225.14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4-01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4-28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897664 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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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湖南加力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2025GQZR0003
挂牌价格 225.14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4月1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5年4月28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湘潭飞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址) 湘潭市岳塘区双马街道迅达大道39号行政办公楼
企业单位填写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430300000023371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电力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50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舒力 主要负责人 /
持有股权比例 100% 本次转让比例 100%
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及关联方情况 是否拟向管理层及关联方转让 / 目前管理层及关联方持股比例 / 本次管理层及关联方拟受让比例 /
拟受让股权管理层人员名单 / 拟受让股权关联方名单 /
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成员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湖南加力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成立时间 1995年12月8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注册地)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35号华银石昊苑写字楼101栋201房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电力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
主营业务 电力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监理
注册资本(万元) 300 法定代表人 罗由述
职工人数 28 其中在岗:28人
转让标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 前十大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湘潭飞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
2    
转让标的企业
主要
财务
指标
数据
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 账面价值 678.98 评估价值 985.80
负债总额(万元) 账面价值 760.66 评估价值 760.66
所有者权益(万元) 账面价值 -81.68 评估价值 225.14
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万元) 225.14
核心无形资产主要内容 /
近二年
经营状况
年份 营业收入(万元) 主营收入(万元) 营业利润(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3年 1031.34 1031.34 -1.23 -97.69
2024年1-9 547.53 547.53 -114.19 -267.83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出资单位决策文件 关于转让湖南加力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
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湖南加力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批准的监管机构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批准文号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关于转让湖南加力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5年4月28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3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810000072853000006;开户行:长沙银行金政支行);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股权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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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指导)人 长沙联交所 宋婷 电话 0731—82897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