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青海奥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持贵州奥邦智慧物联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G2023GQZR0011 |
挂牌价格 |
16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6月28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年7月25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青海奥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128号中小企业创业园办公楼5层508室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注册号 |
91630000MA759FJ804 |
单位性质 |
/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预算形式 |
/ |
企业组织形式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2800 |
主管部门 |
/ |
法定代表人 |
时春雷 |
主要负责人 |
/ |
持有股权比例 |
100% |
本次转让比例 |
40% |
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及关联方情况 |
是否拟向管理层及 关联方转让 |
× |
目前管理层及 关联方持股比例 |
|
本次管理层及 关联方拟受让比例 |
|
拟受让股权管理层人员名单 |
|
拟受让股权 关联方名单 |
|
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成员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
表三 转让标的企业简况 |
转 让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贵州奥邦智慧物联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物联网技术服务 |
成立时间 |
2021年6月15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住所(注册地)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盐务街街道金仓路宅东2号地2层2A号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物联网技术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粮食收购;棉、麻销售;林业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贸易经纪;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食用盐销售;离岸贸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
主营业务 |
提供数字化物流基础设施和运力交易平台实现供需方线上化交易,通过网络货运平台实现物流全过程运作和管理。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法定代表人 |
王海涛 |
职工人数 |
24 |
其中在岗:24人 |
转让标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 |
前十大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1 |
青海奥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转让 标的 企业 主要 财务 指标 数据 |
评估核准 (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青海尚隆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月31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5月29日 |
核准 (√) |
|
备案(√) |
|
资产总额(万元) |
账面价值 |
257.80万元 |
评估价值 |
257.80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账面价值 |
299.64万元 |
评估价值 |
299.64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账面价值 |
-41.84万元 |
评估价值 |
-41.84万元 |
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万元) |
-16.74万元 |
核心无形资产主要内容 |
/ |
近二年 经营状况 |
年份 |
营业收入 (元) |
主营收入 (元) |
营业利润 (元) |
净利润 (元) |
2022年 |
6,251,201.49 |
6,251,201.49 |
-276,145.79 |
-276,145.79 |
2023年1-5月 |
53,050,095.35 |
53,050,095.35 |
1,809.18 |
1,809.18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出资单位决策文件 |
《青海奥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
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
《贵州奥邦智慧物联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青国投字[2023]84号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或×)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当天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万元)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810000072853000006;开户行:长沙银行金政支行;)。若股权转让成交,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价未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采取网络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价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股权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若发现意向受让方提供文件、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和隐瞒的情形; 3.受让方已完成受让申请的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履行受让相关申报手续,不得以未履行完毕相关申报,拒绝履行合同。 4.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转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同时应承担一切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得以权利部分不能实现或全部不能实现等要求转让方返还部分或全部价款;同时,不得向产权交易所(包括分支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权利追索(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实物资产)。 5.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6.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受让方知悉转让方已经披露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现状及未决诉讼事项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已充分了解标的公司和标的股权的瑕疵和风险,同意以标的公司的现状进行受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不得因该等风险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所的所有交易服务费均由转让方承担。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联系人 |
伍先生 |
电话 |
0731—82710291 |
|